盘龙江中段(米轨铁路桥-永平桥段)复航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昆发改基础〔2020〕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滇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交工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交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1.2工程规模:约1500万元;
1.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日起(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4 询价范围:对盘龙江中段(米轨铁路桥-永平桥段)复航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交(竣)工质量检测,并提交正式合格的检测报告。
1.5质量要求: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推荐标准,以及具体的设计要求和发包人要求。
1.6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方式为包干价,此报价是报价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报价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及风险填报报价,所报价格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0万元。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主要人员应满足:
2.2.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材料专业或基础专业)证书;近3年担任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2.2质检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3年担任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2.3检测人员1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开户许可证和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西山区滇池度假区海月路1号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楼获取询价文件:此为获取询价文件的唯一途径。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4.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按询价文件中关于资格要求携带下列证书及证件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或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报价文件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报价文件的】
4.3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U盘或光盘存储)。
(2)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标注清晰。
(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4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本应一起密封。套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骑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4.5若报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4.6报价文件的递交地点:西山区滇池度假区海月路1号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楼。
4.7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金沙总站6165地址网站/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滇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山区滇池度假区海月路1号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楼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5808718283
询价评审办法
1、询价程序及评选办法
1.1本次评审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制定本办法。
1.2询价程序
1.2.1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报价评审
1.2.2推荐中标候选人
1.2.3询价小组确认、签署询价评标报告
1.3评审内容
1.3.1询价小组将对报价人进行初步评审,报价文件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1)报价文件有关内容不按询价文件规定加盖报价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报价人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及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询价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采购控制价的;
(5)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6)拒不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2询价小组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报价人的资格必须达到询价函第2条报价人资格要求。
1.3.3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询价小组对有效的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排列,并确定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若产生报价相同,报价人分别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中标单位。
1.3.4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询价小组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